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崔清献公全录 第七册 卷之六

OB13000152
作者崔与之
生卒年1158—1239
出版社—
出版年未详(所收奏劄作于南宋绍定三年至端平二年)
版本未详(本次仅见前12页,未见牌记)
时期先秦至元
大类史部(杂史)
详细分类史部·诏令奏议
是否公版是
页数12 页
容量12.3 MB
文件 MD52ca008654e5d006f6d7c883dbe38f0f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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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籍简介

本册为《宋丞相崔清献公全录》卷六“奏劄三”,本次提取前12页,收录南宋名臣崔与之在绍定、端平年间所上奏劄、申状多篇。卷首第一状为《再辞免知隆兴府江西安抚使》,作于绍定三年,崔与之以焕章阁学士、中大夫、提举南京鸿庆宫、南海郡开国侯身份,具状辞免知隆兴府、江西安抚使。文中自述“平时奔走四方,未尝择地”,然“疢疾相仍”“头风之疾,秋冬为甚”,若扶惫出岭,四千里行役,恐速毙而无益于事,故乞朝廷敷奏,许其致事。其后又有《辞免徽猷阁学士》《乞守本官致仕》《辞免召赴行在》等状,均见其晚年屡辞恩命、求退甚坚。绍定六年辞免召赴行在状中,自陈“流年七十有六,老将焉用,病莫能兴”,又为风邪所中,左臂偏枯,朝不保夕,情词危迫。

端平二年,惠阳戍卒曾忠等作乱,自广州退遁,径趋肇庆府界,官军追至冷水坑失利,贼盘泊四会、怀集之间。崔与之临危受命,除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,暂领印务,居家治事,随即上《奏暂领经略安抚使知广州印乞除官代》《奏乞谋帅为代》,以衰病之身乞选威望长材者代任。又《申山前事宜并牒彭提刑节制诸军随宜调遣就行督捕事》,详报贼徒动向,调遣韶州摧锋军统制毗富道、湖南飞虎军统制苏洪飞、沿江制司统制陈万等把截怀集、四会、封川、开建,并遣广州水军、澉浦水军、定海水军控扼肇庆江面,牒彭提刑节制山前诸军督捕。其后《奏盗贼宁息乞赐除代》《申彭提刑管提舶之功》《申石运判李运判黄提举之功》等,申奏管瀛参谋幕府、彭提刑山前制胜、石孝淳与李华运粮、黄岁兼知广州等功,反映平乱过程中帅、宪、漕、舶诸司协同。末篇《免除参知政事》,作于端平二年七月十八日,崔与之年七十八,以“耳目昏聩”“气体支离”“拜跪久废”辞免参知政事,乞守本官致仕。

全书以奏劄、申状原文保存崔与之晚年政治与军事活动,涉及南宋后期广东、广西、湖南边境治安、摧锋军叛乱、地方军政调度、粮饷转运、官员举荐与辞免制度等,是研究崔与之生平及南宋端平年间岭南政局的重要史料。本次仅见前12页,后续内容待补。

书籍资料

作者简介

崔与之
1158—1239
崔与之(1158—1239),字正子,号菊坡,广州增城人,南宋名臣。绍熙四年进士,历官浔州司法参军、知新城县、邕州通判、知宾州、提点广西刑狱、知成都府、四川制置使等,后召除参知政事,力辞。端平二年权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,处置惠阳戍卒之乱。谥清献。本书所收为其奏劄、申状等公文,卷端题“宋丞相崔清獻公全錄卷之六 奏劄三”,可见本册以崔与之仕宦后期奏议为主。

学术价值

1. 保存崔与之奏劄、申状原文,可补《宋史》本传及南宋史料之阙。
2. 详载端平二年惠阳戍卒曾忠之乱及广东、广西、湖南边境平乱过程,具军事史、地方史价值。
3. 反映南宋后期帅、宪、漕、舶诸司协作与粮运、调兵、举功等行政运作。
4. 体现崔与之晚年辞免、致仕心态及南宋宰执除拜制度,对政治制度史研究有参考意义。

公版依据

本书所收奏劄作于南宋绍定、端平年间,作者崔与之卒于1239年,均早于1911年。依P0规则,直接判定为“是”。

适合人群

宋史研究者、岭南地方史研究者、南宋军事与政治制度史研究者、古籍整理与校勘爱好者。

序文信息

无

目录

- 再辞免知隆兴府江西安抚使(绍定三年) - 辞免徽猷阁学士(绍定) - 乞守本官致仕(绍定五年) - 辞免召赴行在(绍定六年) - 奏暂领经略安抚使知广州印乞除官代(端平二年二月九日) - 奏乞谋帅为代(端平二年四月十七日) - 申山前事宜并牒彭提刑节制诸军随宜调遣就行督捕事(端平二年五月初二日) - 奏盗贼宁息乞赐除代(端平二年七月初五日) - 申彭提刑管提舶之功(端平二年七月初九日) - 申石运判李运判黄提举之功 - 免除参知政事(端平二年七月十八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