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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书一百一十四卷 第三十二册
| OB | 12000359 |
|---|---|
| 作者 | 魏收撰;明刘应秋、方从哲等奉敕重校刊 |
| 生卒年 | 507—572 |
| 出版社 | — |
| 出版年 | 1596 |
| 版本 | 明万历间国子监刻本 |
| 时期 | 先秦至元 |
| 大类 | 史部(正史) |
| 详细分类 | 史部·正史 |
| 是否公版 | 是 |
| 页数 | 76 页 |
| 容量 | 14.0 MB |
| 文件 MD5 | 539eeca0be15e41c53897fb8de2b0c9d |
书籍简介
本册为《魏书》第三十二册前二十页,卷端题“魏書卷一百十三之十四”,所见内容为《官氏志》部分。卷首署“皇明朝列大夫国子监祭酒臣刘应秋、承直郎国子监司业臣方从哲等奉敕重校刊”,并见“万历二十四年刊”字样,可知此本为明万历间国子监重校刊本。官氏志先论设官分职之由,谓百姓不能自治故立君,元首不可独断乃命臣佐之,安海内、正国家非一人之力。又追溯书契以外、义轩昊顼之间龙火鸟人之职,唐虞六十、夏商倍之、周过三百,秦汉魏晋代有加减罢置。又称魏氏世君玄朔,远统阙臣,掌事立司各有号秩,交好南夏颇亦改创。昭成帝即王位,命燕凤为右长史,许谦为郎中令,余官杂号多同晋朝。建国二年初置左右近侍,无常员,或至百数,侍直禁中,传宣诏命,取诸部大人及豪族良家子弟仪貌端严、机辩才干者应选;又置内侍长四人,主顾问拾遗应对,若今侍中散骑常侍。诸方杂人来附者总谓之乌丸,各以多少称笃蓝长,分南北部,复置二部大人统摄,帝弟觚盐其部,君监南部分民而治,若古二伯。太祖登国元年因引待诏侍直左右出入王命。二年三月分尚书三十六曹及诸外署,凡置三百六十曹,令大夫主之;大夫各有属官,有文簿当曹敷奏,欲省弹驳之烦。初令五经诸书各置博士,国子学生员三十人。三年十月置受恩、蒙养、长德、训士四官。四年七月罢匈奴中郎将,令诸部护军皆属大将军府;九月罢外兰台御史总属内省;十二月复尚书三十六曹。天赐元年八月初置六谒官,准古六卿,秩五品,属官大夫六品,元士七品,署令长八品,署丞九品;九月减五等之爵,始分为四,曰王公侯子,除伯男二号。又制散官五等,文官五品以下才能秀异者总比之造士,亦有五等;武官五品以下堪任将帅者亦有五等。帝欲法古纯质,官号多不依周汉旧名,或取诸身,或取诸物,或以民事,皆拟远古云鸟之义。又制诸州各置都尉领兵。十一月以八国姓族难分,故国立大师小师,令辨其宗党,品举人才;宗室立宗师,亦如州郡八国之仪。十二月诏赐王公侯子国臣吏,大郡王二百人,次郡王、上郡公百人,次郡公五十人,侯二十五人,子十二人,皆立典师,职比家丞,总统群隶。二年二月复罢尚书三十六曹,别置武归、修勤二职;又置内官员二十人比侍中常侍;制诸州置三刺史,郡置三太守,县置三令长。永兴元年置骐驎官四十人。神瑞元年置八大人官,世号八公。泰常二年置六部大人官,有天部、地部、东西南北部。始光元年置右民尚书。祥荐元年置左右仆射、左右丞、诸曹尚书十余人。延和元年改代尹为万年尹,代令为万年令,后复。真君五年以穆寿、崔浩、张黎辅政,置通事四人。正平元年减诸曹吏员。兴安二年置驾部尚书、右士尚书。太安三年以诸部护军各为太守。延兴二年诏非功无以受爵,非能无以受禄。四年置外牧官。五年置监御曹。太和二年减置侯职四百人司察非违。四年省二部内部幢将。十一年置散官员一百人、朝请员二百人。十五年置司仪官。十二月置侍中黄门各四人,又置散骑常侍、侍郎等。又置司空、主客、太仓、库部、都牧、太乐、虞曹、宫舆、覆育、少卿等官。改立诸局监、羽林虎贲。旧制诸以勋赐官爵者子孙世袭军号,十六年改降五等,始革之,止袭爵而已。旧制缘边皆置镇都大将统兵备御,与刺史同,城隍仓库皆镇将主之,但不治,故为重于刺史。自太祖至高祖初,内外百官屡有减置,或事出当时,不为常目。旧令亡失,无所依据,太和中高祖诏群寮议定百官,著于令,今列于左。以下详列第一品至第九品及从品官号,包括三师、三公、诸开府、骠骑、大将军、车骑、卫将军、四征、四镇、尚书令、仆射、中书监、太常、光禄勋、卫尉、领军、护军、司州刺史、太子三师三少、中侍中、都督三州诸军事、太仆、廷尉、大鸿胪、宗正、大司农、少府、秘书监、武卫将军、四平、光禄大夫、都督一州诸军事、大长秋卿、将作大匠、左右卫将军、驸马、给事黄门侍郎、通直散骑常侍、诸王师、太子中庶子、城门校尉、太子左右卫率、南北东西中郎将、羽林中郎将、御史中尉、护匈奴羌戎夷蛮越中郎将、太中大夫、中常侍、护羌戎夷蛮越校尉、征虏、辅国、龙骧等。细列至第九品,并见太和十八年十二月降车骠将军侍中黄门秩依魏晋旧事,十九年八月初置直齐御仗左右武官,二十三年高祖复次职令,及帝崩世宗初班行以为制。末列太师、太傅、太保为三师上公,王、大司马、大将军等。该册保存北魏官制沿革与太和职令,是研究北魏政治制度、官僚体系、爵制、官品、胡汉制度交融的第一手资料。本次仅见前20页,后续内容待补。
书籍资料
学术价值
1. 《魏书·官氏志》是研究北魏官制、爵制、官品、官号及胡汉制度交融的核心文献,本册所见官制沿革与太和职令尤具制度史价值。
2. 所载太祖至高祖时期官署增省、官员员额、品位升降、封爵等级等内容,可补《魏书》诸志及北朝政治制度研究之细节。
3. 此本为明万历间国子监重校刊本,卷端署刘应秋、方从哲等奉敕重校刊,并见“万历二十四年刊”字样,可供版本学、明代官刻史研究。
4. 卷端有哈佛燕京学社图书馆1936年藏书记录,兼具古籍流传与近代学术机构藏书史价值。
2. 所载太祖至高祖时期官署增省、官员员额、品位升降、封爵等级等内容,可补《魏书》诸志及北朝政治制度研究之细节。
3. 此本为明万历间国子监重校刊本,卷端署刘应秋、方从哲等奉敕重校刊,并见“万历二十四年刊”字样,可供版本学、明代官刻史研究。
4. 卷端有哈佛燕京学社图书馆1936年藏书记录,兼具古籍流传与近代学术机构藏书史价值。
公版依据
P0:成书于北齐,成书年在1911年之前,直接判“是”。此本虽为明万历二十四年国子监重校刊本,刊刻年亦在1911年之前,无需再查作者及重校刊者卒年。
适合人群
北魏史、北朝史、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研究者;历史文献学、古籍版本学研究者;二十四史爱好者;图书馆特藏与近代学术史研究者。
目录
- 官氏志:设官总论
- 官制沿革:皇始、天兴、天赐、永兴、神瑞、泰常、始光、祥荐、延和、真君、正平、兴安、太安、延兴、太和等朝置官、罢官、减员、改号
- 官品令:第一品至第九品,各分上、中、下及从品
- 太和十八年、十九年、二十三年职令沿革
- 三师上公、王、大司马、大将军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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