← 返回书目
试读前 10 页
图片已压缩处理,清晰度不及原始 PDF;网盘内 PDF 为高清原书。
1/10

晋书一百三十卷 卷十六之十八

OB12000221
作者唐太宗文皇帝御撰;明方从哲等奉敕重校刊
生卒年598—649
出版社—
出版年1596
版本明万历二十四年国子监重校刊本
时期先秦至元
大类史部(正史)
详细分类史部·正史
是否公版是
页数96 页
容量18.8 MB
文件 MD5e8a88b743633cb8583248365270dde49

获取资源

点击按钮实时生成第三方网盘分享链接(免费、一次一本)。本站不托管文件。
链接失效或有误?举报反馈

书籍简介

《晋书》为唐初官修纪传体晋代史,题唐太宗文皇帝御撰。本次所见为明万历二十四年国子监重校刊本第六册前20页,卷十六至十八,首卷为卷十六志第六《律历上》。卷端题“唐太宗文皇帝御撰”,次行题“皇明承直郎国子监司业臣方从哲等奉敕重校刊”,版心可见“万历二十四年刊”等字样,说明此本系明代国子监据唐修《晋书》重校刊刻。该卷专论律吕与历法,开篇引《易》“形而上者谓之道,形而下者谓之器”,指出神道广大妙本阴阳,形器精微义先律吕,圣人观四时之变、察五行之声,刻玉纪盈虚,铸金均清浊,以遂八风、宣九德、和大乐而成政道。文中详叙黄帝使伶伦取竹于昆仑之阴,制十二竹筒以写凤鸣,定为黄钟之宫,并以玉为管;汉章帝时零陵文学奚景于泠道舜祠下得白玉琯,晋武帝太康元年汲郡盗发魏襄王冢得玉律,说明古律管有竹、玉、铜等材质。又引《周礼》太师掌六律六吕,周景王铸无射问律于泠州鸠,列黄钟、太蔟、姑洗、蕤宾、夷则、无射六律与大吕、应钟、南吕、林钟、中吕、夹钟六吕。其后梳理秦焚书后乐律散亡,汉兴张苍首言音律,孝武帝置协律之官,司马迁言律吕相生;王莽时刘歆条奏备数、和声、审度、嘉量、权衡五事,班固因之志《律历》,蔡邕、司马绍统续记;汉末大乱,乐工散亡,器法堙灭,魏武得杜夔定乐器;晋泰始十年荀勗奏造新度、更铸律吕,元康中荀藩嗣事未成,永嘉之乱中朝典章没于石勒,元帝南迁后礼容乐器扫地皆尽。该卷还详载京房六十律、准法、汉章帝时殷肜试律、灵帝时张光问准,以及荀勗与协律中郎将列和讨论笛律的长篇问答,涉及御府铜竹律、笛之长短清浊、十二笛正声下徵清角调法、笛孔与十二律对应、五音五行属性、十二月律中与节气对应、候气之法、审度等,是研究中国古代乐律学、度量衡与音乐制度的重要文献。此本有哈佛燕京学社汉和图书馆藏印及编号 T 2455/21,版本具有明代国子监刻书与海外汉籍收藏价值。本次仅见前20页,后续内容待补。

书籍资料

作者简介

唐太宗文皇帝御撰;明方从哲等奉敕重校刊
598—649
《晋书》题唐太宗文皇帝御撰。唐太宗李世民(598—649),唐朝第二位皇帝,贞观之治的缔造者,其御撰名义使《晋书》在唐初官修史书中具有特殊地位。本次所见明万历二十四年国子监重校刊本,卷端题“皇明承直郎国子监司业臣方从哲等奉敕重校刊”。方从哲,明万历间官员,曾任国子监司业,奉敕参与重校刊《晋书》。其余重校刊者及生平信息待考。

学术价值

1. 保存唐初官修《晋书》律历志文本,是研究晋代及先秦至魏晋乐律制度沿革的核心史料。
2. 详载律吕相生、度量衡、京房六十律、荀勗笛律、候气之法等,对中国古代音乐史、律学、数学与度量衡研究有重要价值。
3. 明万历二十四年国子监重校刊本,反映明代官方刻书与《晋书》版本流传情况,具版本校勘与古籍形制研究价值。
4. 卷首及藏印信息可资明代国子监刻书、海外汉籍收藏与《晋书》版本谱系研究。

公版依据

P0:成书于唐,重校刊于明万历二十四年(1596),均在1911年(含)之前,直接判定为“是”,无需查作者生卒年。

适合人群

中国古代史、音乐史、律学、文献学、版本学研究者及古籍爱好者。

序文信息

未见序文

目录

卷十六 志第六 律历上 卷十七、卷十八 待补 本次仅见前20页,后续内容待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