← 返回书目
试读前 10 页
图片已压缩处理,清晰度不及原始 PDF;网盘内 PDF 为高清原书。
1/10

周礼 存二卷(卷九、卷十) 二册

OB10000217
作者佚名(原撰者不详)
生卒年127—200
出版社—
出版年南宋
版本南宋蜀大字本刊
时期先秦至元
大类经部(上)
详细分类经部·礼类(周礼)
是否公版是
页数72 页
容量21.3 MB
文件 MD5621734e23c028118a8d593f3ad39dafc

获取资源

点击按钮实时生成第三方网盘分享链接(免费、一次一本)。本站不托管文件。
链接失效或有误?举报反馈

书籍简介

《周礼》原名《周官》,为儒家十三经之一,记载古代官制体系。全书分天官冢宰、地官司徒、春官宗伯、夏官司马、秋官司寇、冬官司空六篇,冬官亡佚,汉人以《考工记》补之。本次所见为卷九,即《秋官司寇》第五,汉郑玄注,南宋蜀大字本刊,存卷九、卷十两卷,二册。卷九开头为“惟王建国,辨方正位,体国经野,设官分职,以为民极,乃立秋官司寇,使帅其属而掌邦禁,以佐王刑邦国”。以下详列秋官司寇属官:大司寇卿一人,小司寇中大夫二人,士师下大夫四人,乡士上士八人,中士十有六人,旅下士三十有二人;又有府、史、胥、徒等。其后依次列遂士、县士、方士、讶士、朝士、司民、司刑、司刺、司约、司盟、职金、司厉、犬人、司圜、掌囚、掌戮、司隶、罪隶、蛮隶、闽隶、夷隶、貉隶、布宪、禁杀戮、禁暴氏、野庐氏、蜡氏、雍氏、萍氏、司寤氏、司烜氏、条狼氏、修闾氏、冥氏、庶氏、穴氏、翨氏、柞氏、薙氏、硩族氏、翦氏、赤犮氏、蟈氏、壶涿氏、庭氏、衔枚氏、伊耆氏等。又列大行人、小行人、司仪、行夫、环人、象胥、掌客、掌讶、掌交、掌察、掌货贿、朝大夫、都则、都士、家士等。郑玄注文夹行,引郑司农、杜子春等旧说,解释官名、职掌、刑禁、礼制。如注“禁所以防奸者”,“士察也,主察狱讼之事者”,引《论语》柳下惠为士师;注“圜土”为狱城,引《大司寇》职“以圜土聚教罢民”;注“五刑”为野刑、军刑、乡刑、官刑、国刑;注“三典”刑新国用轻典、刑平国用中典、刑乱国用重典;注“嘉石”“肺石”等。这些内容反映古代司法、刑罚、职官、礼制,是研究周代制度与汉代经学的重要文献。南宋蜀大字本为宋代四川地区所刻大字本,版式疏朗,字体端严,存世稀少,具有较高版本与校勘价值。本次仅见前20页,卷十及后续内容待补。

书籍资料

作者简介

佚名(原撰者不详)
127—200
《周礼》原撰者不详,传统或题周公,然本次 OCR 未载撰人,故作者栏以“佚名”著录。郑玄(127—200),字康成,东汉北海高密人,经学家,师从马融等,遍注群经,著有《周礼注》《仪礼注》《礼记注》等,为汉代经学集大成者。其《周礼注》博采杜子春、郑司农等旧说,是现存《周礼》最重要的古注之一。

学术价值

1. 保存《周礼·秋官司寇》及郑玄注早期文本,可供经学、礼制研究。
2. 郑玄注博采杜子春、郑司农等汉儒旧说,是研究汉代经学与注疏传统的重要材料。
3. 南宋蜀大字本版式、字体、钤印等特征,对古籍版本学、宋代刻书史具有参考价值。
4. 所载刑典、五刑、八辟、狱讼制度等,可资古代法制史与职官制度研究。

公版依据

P0:本书为南宋蜀大字本刊本,刊刻年在1911年(含)之前,依据优先级P0直接判“是”,无需查作者卒年。

适合人群

经学与礼学研究者、古籍版本与文献整理工作者、中国古代法制史研究者、宋代刻书史爱好者。

序文信息

无

目录

本次仅见前20页,无目录页;卷九可见内容为《秋官司寇第五》,含大司寇、小司寇、士师、乡士、遂士等职官及郑玄注。卷十内容待补。